我是2004年在北京一事业单位工作到2013年合同到期,单位要给签劳务派遣合同,需要补给我几年的经济补偿?
你好!7年的经济补偿,相当于7个月的工资。
2011-10-16 19:53:55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1-10-16 20:02:10
你的合同到期后,单位应支付2008年起到2013年5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2011-10-16 21:32:49
要支付七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011-10-16 22:10:34
能否说明04年几月工作,何时终止合同?建议电话咨询。
2011-10-17 09:33:46
那就是你们现在协商解除现在的合同了。Q Q1508661101
2011-10-17 10:28:36
你好! 经济补偿金需要从2008年开始计算。
2011-10-17 17:19:16
您好: 2008年。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0-18 07: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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