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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离婚?

咨询者 : fa287058 - 重庆     时间 : 2011-10-16 20:32:57    状态 : 已解决



我婚后有一子,一岁两个月,我现在想离婚,可是小孩太小,女方不愿意要,如果上诉,法院上是判给谁呢?还有,如果小孩归我,女方可以不承担抚养费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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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哺乳期内的子女随哪方,有协定,依协定;无协定,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按照照顾女方和孩子利益的原则判给女方,女方不愿意抚养的除外。抚养费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2011-10-16 21:37:09

陈平凡   [湖南]    13397516088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011-10-16 22: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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