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带儿子被一小型汽车从后撞了,我只有一点於伤,并没有叫医生检查,我儿子医生认定为右脚软组织压伤,并在骨科门诊治疗了11天,电动车有受埙。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违规负全责。我是私营业主,事故发生期间是暑假,儿子不用上学。事故发生后我每天带儿子去治疗要半天时间,因为没有交通工具,我必须要叫摩托车来回,还有我必须整天照顾儿子,因为脚上铺药了,儿子行动不方便,心情很不爽,老是在闹,我只有用买东西给他吃和陪他玩让他平静。同时对方在我儿子治疗期间老是打电话来,要我到交警哪里搞手续,好让他把车拿出,并不关心伤者情况。在调解过程中没有诚意,老是迟到一小时以上,让我干等,来了就说,保险公司陪多少就多少,别的不陪,去交警那后4次,我不想再和他拖了,决定停止调解,上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