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我开别人的车在路上与一摩托车相撞,事后摩托车车主住院66天,没有完全治好,医药费全部由我承担,后来他私自去做了法医鉴定,定了8级残。我开的车入了平安保险的全保,现在交警队说要结案,可保险公司说不认可伤者做的法医鉴定,交警队就跟我说不要保险公司认可,要我赔几万块把案子结了,我现在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出这个钱结这个案子?交警队划责任是主次主次责任(我70%,摩托车30%)。
你现在不应该出这个钱把案子结了,因为交通事故的最终赔偿主体是保险公司,你没有义务赔偿,如果你出钱结案的话,保险公司还拒绝赔偿,将来你还得和保险公司打官司,你的风险很大。你现在不需要做什么,等待摩托车一方起诉你和保险公司,法院最终会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而不是你,所以你现在等待应诉就可以了。
2009-12-16 17:36:37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保险公司应分交强险赔偿和商业险赔偿两部分,应由交强险支付的,是不分责任的,在限额内就可以,可与对方协商让其起诉,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一被告,诉求其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若保险公司不认可对方的伤残鉴定,可申请重新鉴定,列你为第二被告,法院最终判决你承担的部分,你承担后,再去找保险公司理赔,因在庭审时质证各证据,有法院的判决,正常情况下,全部能得到理赔,这样操作最好,不致于理赔的麻烦。
2009-12-16 07: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