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二个被告单位,均已变更和合并,因此对方均以该单位不存在了为由,均不到庭。法院也因此不予立案,该如何是好。谢谢。
委托律师代理
2011-10-17 16:03:02
是不会受理,应以变更后的单位为被告民事诉讼。
2011-10-17 17: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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