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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咨询?

咨询者 : flmh1975 - 河南     时间 : 2009-12-16 10:07:49    状态 : 已解决



什么是冒用他人信用卡?

  最佳答案

李红伟律师   [辽宁]    13009422535

你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2009-12-16 10:03:10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冒用他人信用卡,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重要行为方式.被冒用的信用卡可以是冒用人通过一切合法或非法途径得来的他人的信用卡;可以是合法有效的真卡,也可以是伪造的信用卡或作废的信用卡;可以是有形的信用卡,也可以是由账号和密码组成的数字信用卡.冒用的主体只能是除银行或信用卡特约商户工作人员和持卡人以外的第三人.盗划信用卡应以盗窃罪论处;捡到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不论是自助式冒用还是非自助式冒用,都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2009-12-16 10:08:1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冒用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根据我国有关信用卡的规定,信用卡均限于合法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这也是各国普遍遵循的一项原则。但是,如果信用卡与身份证合放在一起而同时丢失,则可能给拾得者或窃得者创造冒用的机会。这些拾得者或窃得者在取得他人的信用卡后,可能会利用持卡人发觉遗失之前,或者利用止付管理的时间差,采取冒充卡主身份,模仿卡主签名的手段,到信用卡特约商户或银行购物取款或享受服务,这些都是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的几种常见情形

2009-12-16 17: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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