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街上和一骑电动车的学生撞到了,双方都没有出现大的损伤,只是擦破了一点皮,我当时是步行。但是那个学生让我赔他的校服费150块钱,请问这种情况下责任的承担怎么分配。还有一点,当时我是戴着耳机的。当时情况是公交车刚停,我和很多人一起过马路,请问这种情况下怎么处理,双方的责任怎么划分??谢谢
如果你只是正常行走,不存在交通违章行为,无需承担责任。
2011-10-18 2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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