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买一新房,是顶楼,2010年3月份开始漏水,非常严重,大雨时水从客厅吊灯上往下流,一直流到地板,墙上的开关也流水,顺着墙面流到地板,非常恐怖。 由于新房还在保修期内(5年),需要开发商维修,可开发商不负责任,首先态度就是个问题,几个月才来修一次,一共修3次,至今仍然没有修好,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困扰(经常后半夜下雨,我要起来用盆接水,一看到天下雨我就无心上班),请问我可否起诉开发商要求赔偿? 1. 地板的损毁(被水泡的) 2. 墙面的损坏(水流已经冲毁墙壁) 3.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 4.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