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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房屋产权?

咨询者 : fa289332 - 辽宁     时间 : 2011-10-18 19:56:11    状态 : 已解决



1.我所在单位可以报销房子物业等方面的费用,但是要求必须是房屋产权人,请问那我是不是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我是“房屋共有人”可以吗? 2.房子的首付人名、购房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同一个人名吗?如果首付人名、购房发票上是同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房屋所有权想写另外一个人的名字,可以吗?需要交纳什么费用吗? 3.产权证上“房屋所有权人”只能填一个人的名字吗?可否夫妻双方都填到“房屋所有权人”?

  最佳答案

王永远律师   [辽宁]    13610881819

你好,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你报物业费用只要证明你是所有权即可!产权证上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是数人!办理产权证时只要相关权利人做出处理声明,想写谁的就写谁的名字,不过要注意权利保护的问题!

2011-10-19 14: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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