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房子是98年10月9日签的购房协议,一次性付款。交款发票上日期也是98年10月9日.(签的都是我的名字),我结婚是2009年3月,而房产证是2009年8月办的. 请问该房子是婚前财产还是共同财产.麻烦大家早点给个答案,谢谢了!
你的房子由于是一次性付款买的,且在婚前已经交清房款,根据交付即取得产权的原则,你实际上在98年10月9日已经获得了房屋产权。虽然在2009年8月房产证才办理下来,但是这时的房产证是对你原来产权的确认,而不代表你直到2009年8月才取得房产,这是与事实不符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该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009-12-16 22: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