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有一个车库,车库前经常有人停车,而且停车的人是谁也不知,找不到车主,有时间长的停了几天几夜,害的我到处找地方停车,也有时知道是哪家停的,叫别人开走,那停车人说,这又不是你家的地,我停着你拿我怎么办,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车库前的空地国家法律规定是如何的。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因车库是你所有,车库前的空地是所有权的延伸,别人若停车应保证你的车进出车库方便,否则,就侵犯了你因车库而产生的权利,你当然有权要求侵权人排除妨碍。
2009-12-17 10:27:21
你们属于相邻关系纠纷,你对于自家门前的空地是享有使权的,别人在此停车势必给你造成不便,你有权要求物业查明车主,责令将车开走。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009-12-17 11:29:53
对方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不是相邻关系,相邻关系是相邻不动产之间的关系,对方对您门前的空地不具有合法的所有权、使用权,因车库是你所有,车库前的空地是所有权的延伸,别人若停车应保证你的车进出车库方便,否则,就侵犯了你因车库而产生的权利,你当然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你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七)赔偿损失(十)赔礼道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2009-12-17 13:5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