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外婆说电费205元,我听后觉得不可能,外婆也觉得不可能,就让电工把电表取下来让电业局工作人员检查校正,我能垦定外婆用不了那么多电,我问电工交那多电费怎么办,怎么退,他说白挨了,不退,我想咨询一下律师难到就真的没法查出多交的电费吗,如果是两千或两万我们也白挨吗,这也太不应该了吧。
你外婆和供电公司属于供用电合同法律关系,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你外婆实际上没有用那么多的电,而供电公司却无故多收了你外婆的电费,属于法律上供电的不当得利,应该返还给你外婆,不存在“白挨了”这种说法。你可以要求退还多交的电费。 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2009-12-17 11:01:29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供电公司却无故多收了你外婆的电费,属于法律上供电的不当得利,你可以要求退还多交的电费。在实践中,可以把每月用电量进行一下比较,要求参照退费或补电字。如果请求得不到解决,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2009-12-17 14: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