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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病者能不能惩罚??

咨询者 : fa111760 - 吉林     时间 : 2009-12-17 11:53:03    状态 : 已解决



我姐姐几年前离婚了因为他的丈夫有精神病差点差点没命了就强制离婚了离婚以后他总是来找麻烦总是打电话我家欠他家的钱我家根本没欠他家的钱 几年过去了现在还来电话威胁我们 要不要命什么的 他有精神病 这样下去时间长了真怕出什么大事?我到公安局也去过 可是 他们也没有办法 我们就这样被精神病者受害吗?没有方法惩罚精神病者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从她丈夫的表现来看,他还明白向你家要钱的事,而且还打电话威胁,这些都是正常人的行为,可以认定其没有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属于正常状态下的犯罪行为,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9-12-17 12:07:05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这种情况单纯报案是不够的,这是一种类似于无赖的行为,最好能将其每一次骚扰都录音录像,达到一定的频度后,可委托人找其谈,最终解决还有可能。

2009-12-17 12:21:46

徐进明   [黑龙江]    13159837500

你的问题魏律师已经回答非常清楚,但本律师认为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对其进行治安处罚,目前情况还没有涉及触犯刑律。

2009-12-17 13: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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