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拆迁搬到现在新的住址后,土地使用证一直沿用别人的名字,当时买房时,只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当时没有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后来就拿土地使用证贷款,直至2011年初还清贷款后,从银行拿回土地使用证,就接着在1995年建好的一层楼基础上加盖几层楼,问题是,像这中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 1、房产证怎么办理? 2、房产证是否需要过户办理? 3、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过户? 4、经当地拆迁办的同意后,接着加盖的几层楼,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时,需要对土地估价时,现在的楼房是否影响估价? 5、办理上述的一些过户问题费用总计大概要多少?
1、由土地转让手续、建房手续等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 2、要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3、到土地管理部门。 4、5、具体费用问题咨询办证机关或税务。
2011-10-20 15:5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