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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有权要房子吗?

咨询者 : fa289588 - 辽宁     时间 : 2011-10-19 15:31:49    状态 : 已解决



妈妈去世有二十年了爸爸还在妈妈去世时家里有四间房子我们姐妹四个有权要房吗。如果我爸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我大姐的我们三个是不是就得不到了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如房屋你父母结婚后取得的,你们姐妹四个还有权利要房。 1、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你母亲去世后,一半房屋归你母亲所有,一半房屋归你父亲所有。 2、归你母亲所有的部分,由你父亲、你们姐妹四个继承。 3、继承人未放弃继承的,就变成房屋的共有人。 4、多人共有房屋的,房屋的处分 应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故你父亲未你们三同意直接将房屋改为你大姐的名字,属于违法,你们有权起诉分割财产。

2011-10-19 16:44:00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王永远   [辽宁]    13610881819

可以依法继承你母亲的那部分,你爸爸无权私自将房产权的名字更改!

2011-10-19 17:12:50

张德军   [辽宁]    15904114007

如果已经去世已经超过20年了,那么继承人不能再以分割遗产为诉由主张权利,那么此时房屋将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因此,如果你爸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你大姐的你们三个就得不到了。 否则,可以分得财产。

2011-10-19 20:05:04

陈平凡   [湖南]    13397516088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如果遗产没有进行分割,该房产就一直处于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的状态。 多人共有的房屋,房屋的处分应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故你父亲未征得你们三姐妹的同意,无权将房屋私自改为你大姐的名字。你们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共有房屋。

2011-10-19 21: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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