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私企做文职的,公司发了2000元作为交水电费的备用金给我们使用。我请事假没有按时回来公司把我开除了,但是我没有回去办理离职手续。该给的工资也没有给我。现在公司要我交回2000元的备用金,不然报警。但是因为他没有跟我结清工资我不愿意给。现在公司要是报警的话,能给我定罪吗?要是定罪的话怎么判呢?请教一下!谢谢!
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是劳动法律关系,你占有公私的备用金拒不返还属于刑事法律关系可能判刑的,建议积极返回,然后与单位协商不成支付工资事宜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
2011-10-20 08:13:01
您好: 不算犯罪。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0-20 09:22:19
数额不构成犯罪。 有工资、解除争议的,应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资、赔偿金。
2011-10-20 11:42:06
建议还是交回,然后申请劳动仲裁。Q Q1508661101
2011-10-20 11:46:05
不构成犯罪,但你应当及时与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和交回备用金。
2011-10-20 12:05:47
你好! 你先将备用金返还单位,然后申请劳动仲裁。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2011-10-20 15:34:54
就事论事说你不犯任何罪。公司只可能走民事诉讼。
2011-10-21 02: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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