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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判决书?

咨询者 : sangsang - 北京     时间 : 2009-12-17 18:10:17    状态 : 已解决



想咨询一个问题。本人今以收到刑事判决书,上写明:本人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十日内生效,但本人现在怀孕,法官说可以监外执行,但未何判决书上没有注明?是否要等到十日判决书生效后才可监外执行?还有法官说生完孩子要跟法院说,是否生完孩子后还要提供生产证明文件?监外执行时间为多长?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判决须十日后未予上诉才生效;你因怀孕符合监外执行的情形,此情况判决书中不必注明;你的怀孕及生育情形过后,应恢复收监,当然要向法官说明汇报,法官要根据情况作出收监的决定。

2009-12-17 18:51:42

仲玉华   [黑龙江]    15146366977

你好。现在判决书还没有生效,如果这十日内没有上诉,十日后就生效了,生效了才开始执行。你的情况不须要注明。监外执行后,何时收监,要根据你生育后的情况做出决定。

2009-12-17 19:22:50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在判决书生效后进行监外执行。应该提供生育方面的证明。根据你生育情况确定监外执行的期限

2009-12-17 20:50:44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法院的判决书只是对案件进行定性和量刑,无权决定怎么执行的问题,是否监外执行是执行部门的职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师这样的,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的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3.关于监外执行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   

2009-12-17 21:55:45

杜戬    [河北]    13223112598

在判决书生效后进行监外执行。应该提供生育方面的证明。根据你生育情况确定监外执行的期限,一般情况下等小孩哺乳期满后收监

2009-12-18 17: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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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鹏律师答复很好。可以监外执行不是 一定监外执行,一般监外执行还是要申请的。怀孕是可能条件不是必然条件。所以法院不可能说“判决监外执行”,而且魏律师说到了,法院无权处理到执行阶段事情。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宜!

2009-12-19 17:12:35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从您说的情况看,你目前在取保候审,十日您对判决结果是否上诉的时间,十日后,您若不上诉或检察机关不抗诉,则判决生效。判决生效后,法院会送达执行通知书。鉴于你的情况,执行通知书中会标明监外执行。

2009-12-19 17:56:52

张要武   [江西]    130972605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怀孕及哺乳期间的女子可以监外执行。但需要相关的证据证实:这是刑事执行阶段的法律事务。判决书上不需注明。监外执行的期限为怀孕和哺乳期满为止。

2010-02-09 20: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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