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任职业务员,6月份公司突然关了业务部,期间变相炒了我。当月的工资和差旅费还没结算给我。当中我还有4万多的货款未回给公司,但是当时我还有一半的货款未跟客户收回,已经3个月了,3个多月里我已换了工作,期间没有多少时间去跟客户要回货款,据现在还有一小部分未收回来。现在公司要求月底要清完帐,否则就起诉之类的。请问我现在大概只有3万多元的货款收回,其他的怎么办。或者问如果我再延托会怎么样。
关于工资问题,你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关于追债问题,如果属于该公司签署的业务协议,应由该公司追讨,你已经离职,不承担追债责任。
2011-10-20 09:0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