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以感情不和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主要原因是不愿意分割财产。家中经济一向由女方把持,女方恶意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包括基金,存款,借款等。目前案件已经过了开庭审理,法庭没有要求提供有关财产证据,案件也尚无结论。男方如何让才能争取到应得的利益?具体操作步骤有哪些?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1、法庭辩论终结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分割财产,但应提供财产清单及相应的财产线索;2、主张相应的财产,就应提供证据或提供线索申请法庭调取证据。
2009-12-17 19:42:34
女方在诉讼期间隐藏、转移财产的,男方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女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09-12-17 20:13:22
你好; l鉴于案件已经开庭审理,如果法院判决离婚,男方可在知道女方隐瞒财产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隐匿的财产进行依法分割。
2009-12-17 20:5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