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交通意外的误工费如何确定??

咨询者 : fa111804 - 江苏     时间 : 2009-12-17 23:03:39    状态 : 已解决



我已经提供了妻子单位前三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件给对方递交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答复:按照(我爱人服装纺织)行业的平均工资1200元计算。我不接受对方保险公司给出的“纺织服装行业工资平均值"。如果向法院起诉机动车驾驶员,主张按照前三个月或者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我的主张合法吗?胜诉的概率是多大?感谢指点迷津。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双方的误工费应该依法主张,因为最后法院是依据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判决的,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上述“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的规定,你可以要求按照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赔偿数额,是合法的。

2009-12-17 23:10:25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因你妻子有固定的工作,按前三个月的平均工资标准计算即可。

2009-12-18 08:23:10

  []   

如果误工人员有工资,按照工资减少的数额计算,如果没有固定工资,按照行业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

2009-12-18 09:00:16

徐进明   [黑龙江]    1315983750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上述问题,方能胜诉。举证责任在你这方,如不能举证的话,会依照同行业标准计算的。 1、误工日期证明: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月工资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还需提供完税证明。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2009-12-18 10:18:40

  []   

按照前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2009-12-18 10:32:0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