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同个人(暂定为二房东)签了双方合同,签合同前对方签应第二天给我们他的出租权即授权书复印件和他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当时我们相信了,在没有别的问题的情况下,我们签下了合同,并付了一个月的押金. 但第二天,所谓的二房东拿了一张假的委托书来骗我们,我们要求他出具真的授权书,但对方坚决不同意,并说不能看,要么不租,他可以退钱,当天我们没有做出退房的决定,但经考虑第三天我们决定退房,但对方脾气很大,并不退押金,请问一下这事情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说明:事情前尾,基本上都有录音.第三天通过中间人拿出了授权书,但我们认为他人格不行,仍要求退房.
因为对方的转租行为是违法的,你们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回你的押金。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你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要求二房东退还押金。
2009-12-18 10: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