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已分居快一年,是最近才知道他有婚外情的,而且那个女人也说自己是受害者,被他骗了钱,现在我有他们的亲密照,我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吗?这能作为有力证据吗?
你的照片足以证明你老公和那个女人有不正当关系的,可以作为对方有过错的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赔偿金。 法律依据: 1.《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009-12-18 12: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