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离婚,母亲在我们离婚期间买房,由母全额出资,妻子是否有分割的权力
该房屋若登记的所有权人为你的母亲,应当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不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在你们离婚时无权主张分割。所以,你的妻子无权主张分割该房。
2009-12-18 13:29:32
该房屋虽然是在你们离婚期间购买的,但是是你母亲出资购买的,房屋的产权属于你母亲,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妻子无权要求分割。 只有下列财产,你妻子才有权要求依法分割。 根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009-12-18 14:21:19
您好:既然是您母亲出资购买的房屋,就属于您母亲的个人财产,与你们夫妻之间不发生法律关系。您的妻子在法律上无权主张分割该房产。
2009-12-18 15:1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