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爱人和平分手,对房产等其它财产分割等渚多问题我们签订了一份协议,办证机关在上面盖了公章,我们都签了名,按了手印。房产是女方单位的集资房,她同意分割给我,是否还要她单位认可才生效? 但目前我手中只有以她名签的购房合同,(此购房款都是我付的)房子开发商以交付,房钥匙已在我手中,而房产证要明才能下来,此情况对我与她签的离婚房产分割协议及房产证更名过户是否会有影响?
离婚协议已经经过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时备案的,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011-10-20 21: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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