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之前做生意, 接了10多万订单, 但后来老板跑了. 但今天又抓到了他本人. 因我接单后, 发给供应商做, 所以至今还欠供应商货款, 并且一直在找人. 我现在是否可以将这个老板交给供应商呢 ? 怎么解决问题会好些? 非常感谢.
1.这个老板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供应商的损失应该由这个老板承担,供应商可以在刑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你可以把这个老板交给供应商解决,由供应商对老板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009-12-18 15:19:05
广州沈建魁律师13760769768答复如下: 供应商可以议起诉这个老板,要求归还欠款。建议不要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以防违法。如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你可以联系本律师详谈。
2009-12-18 18:10:46
1、你不要控制他的人身自由,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会涉及刑事犯罪。 2、可以交给公安处理。 3、不知道你和这个老板还有供应商之间是否有什么约定?如果没有,那么你欠供应商的钱应该由你还,你可以追究这个老板的责任,包括货款和因他逃跑而造成的损失。 4、尚有不明白的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 13544383588
2009-12-18 23:2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