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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判离婚后到民政局办离婚证才算离婚吗???

咨询者 : fa290105 - 山东     时间 : 2011-10-21 06:55:39    状态 : 已解决



我想咨询--- 我跟老公已经在法院判为解除婚姻关系了,, 可还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也没有到公安局更改户口本上 婚姻状况 变更为-离婚。(现在还是已婚) 在这样情况下,, 我是属于 离婚吗?? 我想跟老公和好,是否不用再办什么结婚手续??

  最佳答案

杨长喜律师   [河南]    13015580286

1、你和你老公已由法院判决离婚。 2、你们如要和好,应当到民政局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才受保护。

2011-10-21 08:36:05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于柱   [山东]    13011735168

判决书上生效时间到了,就是离婚了,想和好的,需要再去复婚,拿离婚判决书也可以改户口登记项目

2011-10-21 10:39:36

贾金勇   [北京]    18910398833

法院的判决离婚的文书等同于离婚证,可以携带离婚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变更。

2011-10-21 13:35:38

邹高飞   [上海]    13816872966

1、你和你老公已由法院判决离婚。 2、你们如要和好,应当到民政局重新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婚姻才受保护。

2011-10-21 13:57:55

于家亮   [山东]    13780766189

已经离婚了,复婚需要重新登记。

2011-10-21 19: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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