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0号,中午,我因家中无煤取暖,看见铁路边上有洒落的煤粒,就去扫了一些,结果被铁路民警以违法处罚100元,请问我是否违法,这样的处罚对吗?
不服,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011-10-21 13:35:5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