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系某乡乡长,张某在该乡盖学校,为了早日拿到工程款,于1999年收受张某贿赂款5000元,2010年1月,张某为了干工程,又送给王某(现任县某局局局长)现金5万元,问:王某在1999年收受张某的5000元是否应追诉?
已过追诉时效,不应再追诉!
2011-10-21 09:47:00
应予追诉。
2011-10-21 13: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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