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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纠纷赔偿区别?

咨询者 : YQL123456 - 重庆     时间 : 2009-12-18 18:32:41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律师们:针对同一伤残等级者,他要求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雇佣关系赔偿,承揽合同中的雇佣工人,各自的位置中赔偿有什么不同??差别有多大?谢谢热心的大律师们。急盼回复!!!!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苏村野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1、只有形成劳动关系,才有可能工伤赔偿,而未形成劳动关系,仅是雇佣关系过程中的人身伤害,就是雇佣关系的赔偿,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2、承揽合同中的雇佣工人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依第1条不构成劳动关系的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构成劳动关系的按工伤赔偿处理;3、第三方造成的人身损害,有可能工伤赔偿(与单位之间)与人身损害赔偿(实际侵权人)都能主张;4、工伤赔偿与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不一致,要根据具体的伤残等级或劳动能力障碍程度来确定,且二者共同主张时,会有不同的技巧。

2009-12-18 19:59:20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1.工伤赔偿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的赔偿,伤者和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才进行该种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发生了工伤、雇佣、承揽事故以外的赔偿方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 3.雇佣关系赔偿,是指伤者和雇主之间存在普通的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时进行的赔偿,也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 4.在承揽合同中雇佣工人受伤,一般由承揽方进行民事赔偿,定做方不承担赔偿义务。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进行赔偿。 上述四种赔偿方式不同,主要体现在适用的条件不同,依据赔偿的法律也不同。在发生了事故后,当事人不是可以从上述赔偿方式中任选一种的,而是根据他的法律关系必须选择他应该选择的那一种赔偿方式。

2009-12-18 22: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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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很大,感觉不好处理,两位律师答复很好。最好还是针对你的具体案件情况分析为好,问题太大不利于采取针对措施,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宜。

2009-12-19 17: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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