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冒称“律师”与我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合同中有一项内容是“指派某某某法律工作者(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且该法律工作者的名片上也印着“某某某律师”。事后有人告诉我:“法律工作者不是律师”。我感到自己受骗上当了,我本意是请律师帮助打官司,但现在请的却是法律工作者,请问我是否可以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若不能解除合同,我提醒各当事人,请律师时一定要看清他的证是“律师执业证”还是“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千万不要象我一样受骗上当,请了个冒称“律师”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对方冒充律师和你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对你构成欺诈,你可以依法要求解除合同,退回你的全部费用。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该法律工作者的行为属于上述第一项的规定,对你构成合同欺诈,你可以依法主张合同无效,退回你的委托费用。
2009-12-18 21:40:11
委托合同是基于信任而签订的,所以合同法给予了委托合同随时解除的权利,你随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果确有证据证明对方冒充律师,则还可以要回交纳的费用。
2009-12-19 09: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