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于2002年死于交通事故.法院判肇事车主负全责.民事赔偿8万元.到如今车主刚赔两万多就消失无影无中!我该怎样用法律的手段要回剩下的钱呢?
1.肇事者没有完全赔偿你的损失,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如果对方不履行法定赔偿的义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3.如果经过上述执行措施,仍没有完全执行回你的损失,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2009-12-18 21: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