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打成轻伤害(鼻梁骨粉碎性骨折),我始终没还手(有人证而且也在派出所作过笔录了),已经往派出所立案了,但是因为行凶者打通了派出所的关系,所以现在派出所迟迟抓不到人,也不给网上追逃。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啊?
你的伤情已经构成了轻伤,你没有还手,没有任何法律过错,对方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法律是严肃的,公安机关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现在迟迟不抓捕罪犯,也不进行网上通缉,是严重的失职行为,你们应该书写一份申诉材料,到公安局的法律监督部门,即政法委和人大进行申诉,要求其责令公安机关依法办案,抓捕罪犯。
2009-12-18 21: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