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种习俗,叫男置住房、女置嫁妆:(即男女双方在无确定婚恋对象前,由男方家庭或个人出资、具名修(购)住房,是固定资产,婚后未作变更。女孩出资办嫁妆,未计资也未记名,是易耗品,婚姻存续期间已损耗。离婚时,资产分割如何划分? 2、子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死亡,其遗产只给某一方,父母身前应办什么程序。 3、父或母一方死亡,父母共同财产成年已婚子女是否可对死亡者部份提出遗产分配。
1、按法律规定,财产归属与取得时间、双方登记状况、出资情况等有关。如是男方婚前置房,并写在男方名下的,房屋为男方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已损耗的物品不作分割。 2、应由父母立遗嘱,指定财产归子女一方所有,配偶不享受。 3、无遗嘱的,父或母一方死亡,父母共同财产的一半为死者的遗产,应由配偶、所有子女、父母继承。
2011-10-21 19: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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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26 23: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