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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买房问题?

咨询者 : fa290307 - 湖北     时间 : 2011-10-21 16:55:35    状态 : 已解决



女方父母看中一套住房总价值46万(包括契税等)并交纳了首付13万,现男女双方打算两个人一起偿还20万贷款,余款的13万男方无法马上拿出,男方只能出资5万,余下的8万及装修钱共15万,男方打算向女方家借并同意写欠条。目前男女双方还没有领取结婚证,房产证也没有办理。 我想咨询一下殷律师: 1、男方向女方借钱的欠条要想受到法律保护,是在婚前签订还是婚后签订好? 2、如果是婚后男方签订的欠条应该由男方一人承担还是男女双方共同的债务? 3、如果婚后再办房产证时,女方写在共有人一栏对男方是否有力? 4、如果婚前办理房产证,应该如何写名字对女方更有力?这样婚后该房屋还算共有财产吗?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北京]    13810012526

1、这个房屋打算写谁的名字?如写女方的名字,因是女方父母婚前首付的,则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2、既是女方个人财产,房屋所欠债务为女方债务,男方不必打欠条。 3、如婚前打欠条的,属于男方个人债务。 婚后打欠条,用于偿还女方个人房产的,夫妻共同债务。 4、写女方的名字,写女方名字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011-10-21 19: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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