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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药费应该如何分担?

咨询者 : sxdtiankong - 河北     时间 : 2008-10-31 21:04:47    状态 : 已解决



我父亲是一位住院的病人,我们在医院的家政为他找了一个日常陪护,负责他的日常护理工作。上星期我父亲叫她帮忙去超市买东西,她在超市大门前的慢车道上被一辆电动车撞倒,腿上撞出一个伤口,而骑车人逃逸。我想咨询一下这件事我们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并负担多少医药费,非常谢谢!

  最佳答案

陈宗荣律师   [福建]    13960662021

sxdtiankong网友: 你2008-10-31 21:04:47 提出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 一、如果这位陪护人员是家政公司的员工,你与家政公司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那么这位陪护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由家政公司承担责任,与你父亲无关。 二、如果这位陪护人员不是家政公司的员工,家政公司仅仅只是起介绍作用,那么你父亲与这位陪护之间存在雇佣合同关系,你父亲是雇主,该陪护人员是雇员,雇员在雇佣劳动中受伤,由雇主承担责任。 三、如果能够找到肇事的骑车人,那么鉴于该骑车人逃逸,他必须对该陪护人员的受伤负全责。不过在找到骑车人之前,雇主还是要先行承担医疗费等支出的。 以上意见,供参考! 福建双剑律师事务所 陈宗荣律师 2008-10-31

2008-10-31 21:57:09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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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和家政属于雇佣关系,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第三人受伤,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之后,雇主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所以,应当负担全额医药费。

2008-10-31 21: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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