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期间发生工伤,他是自己找的工作,不是学校委派,公司说他是学生,不是劳动者,所以不属于工伤,我想咨询一下,这属于工伤吗?
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11-10-22 15:27:26
有关学生在实习中发生的伤害究竟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我国法律目前确实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不一样的观点。 由于学生与公司之间无劳动关系,也未建立实质意义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身份隶属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学生在实习单位虽然是因实习受伤,但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其所受损害应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由公司向学生偿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2011-10-22 17: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