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带6岁小孩游泳,后让其在浅水区玩,自己去深水区游泳时小孩不小心跌入深水区淹死,邻居触犯的是刑法还是民法?负什么责任?
你好!苏律师解答如下:刑事责任远远要比民事责任的确定严谨,因此,仅凭简述是不能确切作出判断的,但给出的初步意见是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应承担刑事责任。
2009-12-20 17:46:18
由于6岁的小孩对自己的行为没有辨别的能力,邻居带其学习游泳,属于在高度危险区发生的事情,邻居有义务时刻保证孩子的安全,负有监护的义务,但是他让孩子在浅水区玩,自己却到深水区自行游泳,对孩子可能会出现生命危险这一后果,他应该能够预料到,但是因为疏忽大意放任了结果的发生,对孩子的死亡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09-12-20 18: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