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公司工作了两年 ;底薪是2100 ,公司在算加班费的比例是1:1.2,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没工资, 上班时间是26天制;没买养老保险 , 我可以追回我的加班费,国家节假日的工资吗?追回的工资怎么算出来,谢谢
1.公司制定的加班费比例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上班时间依法应该是21.75天。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你的加班费和法定假日的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你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21.75天/8小时=每小时工资. 每小时工资X加班的小时数X加班费支付系数(150%、200%、300%)=加班工资。 你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21.75天X法定假日加班的天数X300%=法定假日的工资。
2009-12-20 18: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