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5年购的新房,2008年开通集中供热,因管道原因效果不好,进行改造。物业要求业主交钱,合理吗?
物业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双方属于合同法律关系,在物业没有提供合格的供暖情况下,物业的行为属于违约,你作为业主有权行使合同法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在物业没有提供合格的供暖的情况下,你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
2011-10-22 21:38:17
可以不缴纳。
2011-10-23 16: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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