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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动公司算不算侵权?

咨询者 : xzy30536681 - 辽宁     时间 : 2008-11-01 12:33:47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山西省晋中市人,在2007年6月26日以合法手续获得13834814333号码所以权和使用权,由于本人去北京未使用,当我8月21日从北京回来准备联系业务使用时,发现此卡莫名其妙成为废卡经过打10086后又到移动营业厅查询,方得知此卡在7月21日被晋中市灵石县南关营业厅违规补卡6000元卖出{本人当时打电话使用者这样说的}事情发生以后,移动公司不认识到他们的违规过错一直的否认自己的错误,到现在中国移动都不承认自己的违规错误反复强调营业员辨别不清身份征的真伪说不是移动的范围,是公安局的事{伪造模糊不清的复印件上面是75年出生,下面的身份征号码是66年出生,正常人都可以看出去吧}依照他们移动公司相关的服务规定,在办理补卡手续时,必须由当事人(手机号码的所有人)持本人身份证亲自到他们移动公司的营业大厅办理,并且提供手机号码的密码确认,他们移动公司还应该拨打客户的联系电话进行确认(客户资料里面的内容)。还有每个手机号码都有自己的客户资料,我的手机号码也不例外,这也是他们移动公司的规定。这次我的手机号码被补办,我的客户资料泄漏,才导致被别人补办的,那么这个问题,移动公司就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的客户资料怎么泄露的呢?综上,中国移动在业务办理中,由于故意串通或疏于核对补卡人的身份资料,导致原告的手机号码被补办,原告无法使用.侵犯了本人隐私权和对自己手机号码的专有使用权和个人财产权,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要求中国移动给我个合理说法;而他们移动公司的工作人员却违反他们公司的此项程序规定,将我的手机号码很随便的补办给了别人不是把问题当做问题来积极、妥善处理,反而是采取推卸责任和无事生非!我为了得到合理的解释,来回找他们好几次,他们的员工说让找领导处理,最严重的是他们移动公司工作人员以及领导对处理事情的态度,分公司老总领导不正确对待自己的问题,竟然不负责任让自己去我从来没有去过的县里自己解决和报案。移动公司言而无信曾经答应我报案以后提供给伪造的身份征受理单!当我在居住地报案警察来以后又推脱不给,后来还威胁要追究我刑事责任。在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寻求帮助的过程中,他们还通过很多非法途径给我施加压力,我曾经经过山西省电视台新闻直播和其他省级电视台以及媒体采访录象录音和文稿,都无法播出和发表。而且我现在是整个中国移动晋中市分公司上了黑名单的人,为什么?做为一个中国上市公司又是2008奥运赞助商是龙头企业,不是想办法把自己的企业文化做到深入人心,而是一谓的做一些有损自己企业形像的事情……这是为什么呢?中国移动的服务承诺与企业文化去那里了?我能不能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我该找的国家监管部门和部分电视台{包括今日说法}和媒体,最后都不了了之,为什么?难道没有任何部门和新闻单位或者电视台敢报道事实真相?试问谁能为我伸张正义?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宋铁军   [辽宁]    13704098865

移动公司的行为明显构成了侵权,泄露你的个人信息,侵犯了你的隐私权。在办理补卡手续时存在审查不严的严重过错,从法律角度上你完全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移动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008-11-01 14: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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