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要离婚 ,房子是男方父亲的,婚后按照买卖的方式(男方姊妹较多,按继承过户太麻烦)过户给了男方,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姓名,有一子女,现在要离婚,这个房屋是属于共同财产吗???急,谢了!!
父母在子女婚后将房屋赠与给子女的,没有特别说明是对子女夫妻进行赠与的,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11-10-23 10:18:44
不属于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1-10-23 10: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