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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后房屋属于共同财产吗?

咨询者 : fa290738 - 内蒙古     时间 : 2011-10-23 09:50:39    状态 : 已解决



亲戚要离婚 ,房子是男方父亲的,婚后按照买卖的方式(男方姊妹较多,按继承过户太麻烦)过户给了男方,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姓名,有一子女,现在要离婚,这个房屋是属于共同财产吗???急,谢了!!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父母在子女婚后将房屋赠与给子女的,没有特别说明是对子女夫妻进行赠与的,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011-10-23 10:18:44

杨长喜   [河南]    13015580286

不属于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   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1-10-23 10:21:38

孙湖   [内蒙古]    18047179667

亲戚要离婚 ,自己咨询能够说明白

2011-10-23 11:06:39

孙喜春   [吉林]    15584435469

需根据证据情况确定,如是买卖过户,属于共同财产。

2011-10-23 19: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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