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原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期限是2年,原单位每年给我1万元补偿金。劳动合同终止到现在刚好2年,我遵守了竞业禁止协议,但原单位不愿支付补偿金。请问: 1、我是否必须先提出劳动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协议中有写“因本协议引起纠纷,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2、协议中有写“补偿金的支付时间为我离职后的1周年和2周年,由我在到期时到原单位领取”。但是我在1周年时没有去领取,而是现在2周年时要求其一并支付2万元,如仲裁或者诉讼,该要求是否会得到支持? 3、协议中有写“如原单位未能按时支付我离职后的补偿金,我没有义务承担竞业禁止义务”,该条对我现在要求支付补偿金是否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