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人有限公司,现有人想入股改成普通有限公司,那应该怎么操作,涉及到哪些费用和税务问题?
你好!苏律师建议如下:一人有限公司与普通有限公司在多方面是不同的,你选择改为普通有限公司的方式,当然有你自己的考虑,但两者在公司登记与营业执照的记载方式是不同的,在财务监督方面是不同的,在公司组织机构方面(后者应有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等机构),在税收缴纳方面也是不同的(前者有企业所得税还有个人所得税),因此,上述这些都决定了两者之间不存在转化的问题,这些事项不是通过工商等变更登记事项就能解决的,而是应重新开设公司的问题。
2009-12-21 14:50:40
应该重新按照申办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办理。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第三章 登记条件和申请登记单位 第七条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第八条 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联营企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由联营企业的组建负责人申请。 第四章 登记注册事项 第九条 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 第十条 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第十一条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企业法人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资金、场地、设备、从业人员以及技术力量相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章 开业登记 第十四条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审查。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第十五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009-12-21 16:36:37
一、你将现有公司的股权转让一部分给新股东,公司原注册资本不变,做好股东会一系列决议,修改公司章程,这样一人公司就成了普通有限公司。到工商局进行公司的变更登记。 二、增加注册资金。增加部分由新股东出资。这样新增加的部分要验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做好股东会一系列决议,修改公司章程,这样一人公司就成了普通有限公司。到工商局进行公司的变更登记。 三、主要是工商登记费,验资费用等。具体操作可以咨询工商登记部门。
2009-12-22 12: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