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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遗产的问题?

咨询者 : fa290810 - 北京     时间 : 2011-10-23 14:05:51    状态 : 已解决



父母,子女共同出资所建房屋并有口头遗嘱,所建房屋归该子女所有,若干年后,其他没出资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口头遗嘱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否则是无效的,应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子女的出资应在分割时扣除.

2011-10-23 14:27:15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口头遗嘱需要证据。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0-23 14:59:57

任明晓   [新疆]    13519987166

口头遗嘱有严格的条件,必须合法,否则为无效。就在按法定继承处理。其它子女仍有继承权。

2011-10-23 15:00:26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口头遗嘱只有在被继承人在危急情况下,而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无效的,遗产按法定继承进行分割继承。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011-10-23 1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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