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因装修在北京集美家居大红门店订购某商家实木复合门、垭口和窗套等8700元;安装半月后发现门框和垭口开裂严重,自6月1日开始与其交涉,未果;7月经集美协调,厂家以书面协议书承诺7月20日前更换,达到满意为止;7月21日在我们缴纳了500元修理费后给更换了一部分,当天再次书面承诺7月底前更换完毕,但至今未果。我们自6月至今被迫在外租房子住,每天疲于找厂家找商家找集美,总是请假现在连工作都丢了。 现在5个月过去了,集美家居售后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厂家说因为在网上曝光他们,很多用户不买他们的门了,坚决不同意调解,说要起诉我让我赔偿他们几百万,据厂家说他们请的律师是曾经给大明星刘晓庆打过官司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难道投诉无门,他们坚决不给处理,在网上曝光一下也犯罪吗?老百姓还有什么权利维权呢?
可以起诉要求违约并赔偿责任。本人系内蒙原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广军,2011年被评为中国百强大律师的称号,内蒙有2人获此殊荣,如有需要电话联系:13904768014 QQ2215384890
2011-10-23 20:59:31
网上曝光一般不构成犯罪(特殊情况除外),但内容如果失真、语言带有贬损性质则容易导致侵权,据你所述,对方起诉的范围应是民事侵权领域。你可以提出你的正当理由。
2011-10-24 07:59:26
您好: 要看细节;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1-10-24 08:20:13
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我估计对方已经有证据了,你可能要被动。其实,你应该先找律师,然后再采取其他途径。Q Q1508661101
2011-10-24 11: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