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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婚姻问题?

咨询者 : fa290944 - 山东     时间 : 2011-10-23 21:44:48    状态 : 已解决



男甲与女乙男女朋友关系,未婚先育(孩子未出生),现在要分手,女方准备起诉男方,这个案例在实际生活中男女双方需要如何分担责任?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属于同居,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双方自愿分居就可以,不要办理离婚登记,法院也不受理解除同居的诉讼。但对于同居期间共同添置的共同财产和生育的小孩的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对于双方所生小孩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另一方月收入的20-30%。

2011-10-23 22:00:26

陈平凡   [湖南]    13397516088

由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受婚姻法保护。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判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对于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孩子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及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2011-10-23 22:16:01

于柱   [山东]    13011735168

法律一般不处理。

2011-10-24 10: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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