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介绍事因:我四岁的女儿于8月23日被一货车撞到,造成双下肢共三根骨头断裂,下肢大面积皮肤坏死,目前骨头已接好,骨头接合时用的是钢丝,还留在体内;植皮手术也做好,但留下了大面积的疤痕。现在医院做理疗. 交警判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方由于无看护人,小孩独自过马路负次要责任. 另:对方车辆只购买了交强险; 1. 现请教一下律师:此类情况根据责任对方应支付哪些费用? 我方又应支付哪些费用? 2.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提到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这些费用中哪些是对方必须全部要承担的?哪些是双方按责任来承担? 3.因为是小女孩,手术后所造成大面积疤痕,能否向对方提出后期手术治疗费(整容)及精神损害赔偿?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手术治疗费 及精神损害赔偿等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需提供法律帮助,可以来电或携带资料面谈。
2011-10-24 22: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