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并交纳认购金5万元,但是,在签订认购书时,该开发商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请问这个认购书是否有效?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开发商反还房屋认购金?(注:目前,该开发商已经获得了房屋预售许可证) 第二,我是7月末,与该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现在通知我交首付,并签订购房协议,但是,现在该开发商的房价有所下调,我能否要求开发商按目前的房价及优惠政策与我签订购房协议?如果,他们不同意,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可以胜诉吗?
建议开发商没有预售资质,可以要求返还认购金,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2011-10-24 10: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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