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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品遗失?盗窃??

咨询者 : qq309641757 - 山东     时间 : 2011-10-24 08:23:58    状态 : 已解决



我的手包在公共场所游戏厅丢失了,查看监控查找到了拿我包的人以及身份证,我报警了。警察询问他他说确实捡到了我的包,但是看看里面没什么又丢回到了他捡包的原处吧台附近,但是我们再次查看监控,他并没有丢回去而是自己带走了。这样的话是算我的物品遗失还是他的盗窃?如果他把我的包丢到找不到的地方了,我该怎么办?他付全责吗?怎么赔偿?赔偿多少?(本身是价值400元的手包,里面有200元的钱包,1000元以下现金,身份证,1000的购物卡一张,银行卡4张,大大小小十余张别的卡,发票证件钥匙等)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于柱   [山东]    13011735168

不是盗窃,但是是侵占罪,如果金额多的话。可以让警察处理了,

2011-10-24 10: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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