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06年6月份买的拆迁房,因为当时产权证还没下来就没去办理过户手续,只到公证处做了公证,这样做有法律效力吗?要是卖房人反悔的话我们公证过的公证书受法律保护吗?
由法律效力的,如对方反悔,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过户并财产保全的。
2011-10-24 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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